評心而論,惡爸自問不是觀世音菩薩,從不以普渡眾生為己任,從不會盲目反對動物安樂死;的而且確,有個別個案交到我手時,我會主張送走動物。例如曾經收到求助,說有一狗狗在領養家庭生活年多之後,突然失常,三次無故偷襲飼主父子二人;當在電話中查問時,我懷疑狗狗精神出現異常,有可能是精神病(有關狗狗因精神病而出現之攻擊行為,請參閱戴更基老師著作<What?敢咬我?>),假如當我面見領養家庭詳談後,我不排除會給予領養家庭不反對安樂死的建議;求助人一聽到如此,就極力阻攔我與領養家庭聯絡。
對此,或許有人會覺得惡爸冷血,好好一條生命,卻讓狗狗接受安樂死;可是可有想到後果?假如下一次,狗狗攻擊的對象轉為飼主母女二人,她們可有能力制止?如狗狗像其中一次偷襲,是從後攻擊坐下的男孩的後腦,而轉咬女兒,萬一因此毀容,可是毀了女孩的一生,到時,狗狗亦難逃一死,只不過多一個受害人,多一戶終生痛恨動物的家庭,這又恰當?作為負責任的訓犬員,在評估實際情況後,在獸醫共同確定後,有時亦必須狠心下這決定。
回說去年,有網友邀請幫忙教授了一只大型混種犬,當日的問題是狗狗容易失控,而學生因為行動不便,假如狗狗一暴衝的話,會極輕易將學生拉倒受傷;面談觀察時,發覺狗狗是較膽小、怕生,主要是因為容易失控,學生不敢帶他外出;而我的第一個評語是學生錯誤挑選飼養的品種。學生挑這狗狗就是因為女兒一句:養大狗比較威風!就忽略了自身的實際能力,而女兒又極少協助照顧狗狗,明顯表露力有不逮的情況;其實學生極其量只可飼養小型犬種。但既然已養了年多,放棄是不可能,就嘗試合力教好狗狗;經過個多月的努力,狗狗失控的情況大幅改善,已經可以隔天外出,但另一問題卻接踵而來;因學生的女兒上大學,大部份時間會留在宿舍,假期才會回家小住;當女兒回家時,狗狗的行為又出現偏差,可以是毫無先兆的情況下出現攻擊行為,最嚴重的兩起攻擊事件,一次是在惡家在毫無原因的情況下,突然咬向我的右手掌,一口氣在我手掌留下三個頗深的牙洞;而第二次更嚴重,在完成服從訓練後,學生要求狗狗放下口中偷走的東西,狗狗不單不服從,更突然撲向學生,按著學生狂咬學生的天靈;事後學生聲帶驚恐地來電,在詳談後,我不得不建議學生考慮將狗狗安樂死。
事隔數天,學生覺得始終不捨,我只好建議繼續觀察,但必須要小心;事後幾次向學生查問情況,得到的答覆是狗狗有改善,心想應該沒問題了吧!但事實是,由第二起攻擊事件之後,狗狗平均每月仍有兩次攻擊並持續超過半年,只是每次的情況不太嚴重,學生怕我會堅持送走狗狗,就隱瞞事實的真相。上星期,學生致電我,狗狗又出現攻擊行為,這次是突然撲咬穿著的拖鞋,學生幾乎站不穩向前仆倒,但腳面仍留下數個淡淡的傷口。學生在無法可施的情況下,唯有坦白向我求助。我極擔心學生的安全,當她女兒回宿舍後,假如又出現攻擊情況,而又不幸未能制止,甚或像這次咬拖鞋,學生仆倒撞向牆,極有可能因失救而有生命危險,我再提之前的建議,學生亦不反對。
下一個這樣的決定一點不易,我亦明白學生不能狠下心腸去處理,但仍得有人去做;我先安排好星期一到獸醫診所作注射,及聯絡好善終服務。同時我亦肯定學生會改變初衷,這是可理解的;星期六及星期日都收到學生來電,話未說就已經哭倒,這是絕對可以理解,我亦有心理準備到時是會取消;星期一中午致電學生跟進,學生語帶肯定地拒絕送走狗狗;就如我跟學生分析,只要她不願意,沒有人可以相迫,包括我亦不可以有異議,因為注射前,必須由飼主簽名同意,她不簽名,獸醫是不會進行注射。即使學生不願送走狗狗,但仍須要見獸醫,主要是為了安全考慮,試用其他方法,但這些方法仍存在風險,只是在不願送走的情況下,唯一可嘗試把失控的情況控制,即使失敗,創傷亦可減低!
與吳醫師討論了半個小時,醫師同意我的評估,狗狗應是患有先天性的精神病,亦排除了因為其他健康問題影響而出現攻擊行為;安樂死在這個案仍是比較恰當,但學生既然不願意,我們唯有嘗試給予狗狗大劑量的鎮定劑及荷爾蒙,以減底再次失控的風險;但服藥不一定可以控制,而且狗狗亦要終生服藥以控制病情,目前仍在試藥階段,須試到合適的藥,不排除沒有藥合用。同時,我強烈要求將狗狗的四只犬齒磨平,這只是減低噬咬的創傷,但未能降低衝撞的風險。目前能做,可做,應做的都做了,只能看狗狗的造化;假如方法不行,再次出現攻擊行為,為學生的安全起見,我會堅持送走狗狗,亦不會再讓學生考慮,以免夜長夢多。(事實是每當讀報時,見到有狗狗咬人的新聞,我的心就會一跳,好擔心是這學生出事!)
作為一位專業訓犬員及流浪狗場義工隊召集人,我考慮的不會單單只狗狗的生命,我無時無刻在擔心學生及義工的安危,狗狗是一條生命,他們亦是,只是在某些情況下須作取捨;真正的愛狗,是切身處地地為狗狗想,生存就一定是快樂?安樂死就一定是十惡不赦?要我判一只初生小狗終生活在狗場中,我情願給他一個爽快;我們不應盲目的反對安樂死,當然,亦不應隨便作此決定,專業的訓犬員及獸醫一般在進行安樂死前都會詳細查核是否仍有其他可行方法,有須要就應與專業人士商討!






